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12日开始至本月底,我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遏制房地产市场乱象滋生,重点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办理预售许可证时确定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委托代理销售的,代理机构是否取得市住建局备案证书,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销售的范围、权限;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否存在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是否存在未按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是否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等霸王条款;是否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是否存在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收取佣金;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是否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并在销售场所现场公示;是否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是否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是否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据介绍,在市区自12日至22日开展的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各开发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