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简称《方案》),将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砂石土矿进行专项整治,到2021年,全省砂石土矿(不含河道采砂)总数减少近40%,控制在2200个以内,力争控制在15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由现在的12%提高到30%以上。
根据《方案》,到2021年全省历史遗留矿区和关闭矿山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治理率达80%以上,生产矿山要做到“边生产、边恢复、边治理”。全省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其中新建矿山达标率100%。全省砂石土矿山“边采边治”台阶式分层开采达标率100%,开采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我省砂石矿数量较多,现有砂石土矿占全省采矿权总量的68%,资源开发“小、散、乱”现象突出,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群众反映集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此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部分地区砂石资源出让价格偏低,资源资产流失较为严重,政府和百姓所得收益不多,亟需通过专项整治予以规范。
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有八项,一是开展调查评价评估。二是严格专项规划源头控制。三是开展矿山集中整治。四是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五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六是强化生态修复治理。七是深化有偿使用改革。八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砂石土采矿权新设、单独保留、整合、扩界、限期退出、直接关闭等情形都应在规划中予以明确;未在规划明确的,不得设置矿权或办理相关采矿登记手续。”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矿山集中整治方面,将直接取缔,关闭一批。对非法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矿山,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方案》还特别提到,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融合度,依托现有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以“园中园”形式,建立一批砂石产业园区;积极推广“砂石+水泥或饰面石材”的发展模式,推动砂石相关产业的一体化经营。开展矿山土地综合利用,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将矿区治理与土地开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环境绿化等有机衔接,依照“宜耕则耕、宜地则地、宜景则景、宜林则林”的要求,科学规划空间功能。